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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案例介绍
发布时间:2009-04-08

                      重大案例介绍


一、粤澳警方联手破获多个提供伪造出入境证件、组织内地居民赴澳非法打工犯罪团伙
    粤澳警方携手合作,经过7个月的缜密侦查,于2006年11月15至16日分别在广州、珠海、湛江和澳门采取行动,成功破获了代号为“4.30”的特大提供伪造出入境证件、组织内地居民赴澳非法打工犯罪团伙案件。广东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获企图赴澳非法打工人员4名,破获犯罪团伙4个,捣毁制假证窝点2个,缴获伪造或准备伪造的出入境证件及电脑、扫描仪、过塑机、压卡机以及制假证原材料和半成品等作案工具一大批。
    2006年4月,湛江市公安局在出入境管理工作中发现该市某区的居民赴澳门个人游的数量剧增异常,随即对可疑对象及澳门警方提供的相关可疑线索展开调查。初步调查发现该地区活跃着几个组织湛江籍居民赴澳非法打工,并为他们提供伪假澳门智能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谋取暴利的犯罪团伙。为彻底打击这些犯罪团伙,捣毁制假证窝点,省公安厅协调广州、珠海、湛江市公安机关,并在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配合下,对相关的目标开展缜密侦查,同时,联络澳门警方对犯罪团伙在澳门的活动情况严密掌控。粤澳双方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互通信息,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并决定开展联合收网破案行动。
    2006年11月15日,省公安厅在珠海市成立联合行动指挥部,指挥广州、珠海市公安局近百名警力对制造假证的窝点采取行动,接连在珠海某居民住宅区捣毁易某(男,42岁,四川人)的制假证窝点,共抓获1名制作伪假证件犯罪嫌疑人及4名提供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电脑1台、打印机3台、水压机1台、扫描仪1台、翻拍机1台及伪假新旧版港澳身份证件成品440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69本,以及中国居民身份证(二代证)、计生证等伪假证件一大批;在广州某居民住宅区捣毁王某(男,36岁,浙江人)的制假证窝点,共抓获1名制作伪假证件犯罪嫌疑人及1名提供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电脑2台、打印机1台、扫描仪1台、过塑机1台、压卡机1台及澳门社保卡、伪假港澳智能身份证芯片、塑封膜等制造假证材料一批。
    2006年11月16日清晨,湛江和澳门警方同时采取行动抓捕犯罪团伙的为首成员及在澳门的非法打工人员。4个犯罪团伙的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湛江悉数落网;澳门警方查获46名涉嫌非法打工人员,其中拘捕了40名在澳门持用伪假证件人员。并搜出了用于在澳门非法打工的伪假澳门智能身份证43张及伪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43张。
    现已初步查明,湛江谭某等人多次组织、运送湛江籍居民赴澳门滞留不归,非法打工,并将从珠海易某或广州王某处购得的伪假澳门智能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每套(包括港澳居民智能身份证及回乡证)3000至4000元的价格出售给赴澳门滞留不归的湛江籍居民,并提供在澳租住住所,从中谋取暴利。对该犯罪团伙的审理工作,现仍在进行中。
    严厉打击内地居民赴港澳违法犯罪,维护出入境正常秩序,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对维护港澳的繁荣稳定意义重大。粤港澳三地警方在联手打击此类犯罪方面已有多年的合作基础,这一次的成功合作,再一次有力地打击了制作、贩卖伪假出入境证件及跨境组织、运送内地居民赴境外非法打工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地维护了正常出入境管理秩序。广东警方将继续加强与香港、澳门警方的合作,共同打击各类跨境有组织犯罪,为粤港澳三地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利用“假结婚”骗取往来港澳证件的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一些内地居民利用与港澳居民“假结婚”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或者探亲,严重扰乱了往来港澳管理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维护港澳地区的安定繁荣,维护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障广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省公安厅在公安部的指导下,加强与省民政厅、香港入境事务处、澳门治安警察局、澳门身份证明局的沟通和合作,建立了涉嫌“假结婚”案件的通报协查机制,联手查处了一批案件,抓获了一批涉案人员,现刊登部分个案,希望广大居民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案件一:2006年8月9日,香港居民梁X婷冒用港人“何绮霞”的身份,在另一香港居民黄X珍的引带下与阳春市居民邓X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随即以夫妻名义在阳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股提交赴港探亲、定居申请。阳春方面据此初步认定港人黄X珍、梁X婷有组织、实施粤港两地居民通过“假结婚”骗取出境证件的重大嫌疑,立即将有关情况经阳江市公安局上报至省公安厅,并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由阳江市公安局马上对黄X珍、梁X婷、邓X生3人实施扣留审查,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立案开展深入侦查。
    经查实,自2005年初开始,长期活动在深圳罗湖区一带的香港人黄X、谭X明,纠集黄X珍、梁X婷、黄X明、黎X盈、罗X珊等10余名香港人组成骗取出境证件犯罪集团,在香港及内地以2-3万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专门从事组织办理“假结婚”、骗取出境证件的违法犯罪活动,其主要手法是:集团成员物色到内地对象后,由黄X、谭X明等首脑成员联系、制作伪假的《申请结婚声明书》(在港单身记录证明)、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分别安排集团部分成员持用伪假证件负责充当“配偶”与内地居民办理“假结婚”,另一部分负责引带“配偶”视情以其本人真实身份或伪假香港身份,与内地居民在内地民政部门,或在香港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随后即以夫妻名义到内地公安机关骗取出境证件,集团内部分工明确、团伙性强。经侦查掌握,该犯罪集团已成功组织22宗内地居民实施了办理“假结婚”、骗取出境证件的违法犯罪个案(其中湛江11宗、汕尾4宗、韶关2宗、广州1宗、惠州1宗、阳江1宗、江门2宗),其中仅梁X婷就已涉案6宗、黄X珍2宗。
    2007年1月22、23日,深圳、阳江两地公安机关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出动近百名警力,突击搜查了深圳市内9个目标的14个地址,抓获香港居民黄X、谭X明、黄X明、张X洪等“假结婚”涉案人员20名,捣毁了分别位于深圳罗湖区的4个地下伪假证件制作窝点,抓获制贩伪假证件者3人,搜获大批伪假证件和印章,包括已整理、包装好的准备发往福建、湖北等省市专门用于组织、办理“假结婚”的材料200余套,内容包括伪假香港身份证、回乡证、香港律师行《登记结婚证明》、香港入境事务处《无婚姻登记证明》各1份;伪假《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国居民身份证》共670张;伪假涉港婚姻证明文件300多份;伪假香港及内地国家机关印章105枚;各类伪假证件成品、半成品以及制造伪证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卡片切割机等制假工具一大批。
2007年5-7月份,阳江市下辖的阳春市、阳西县人民法院先后依法以骗取出境证件罪对此专案中的12名涉案人员作出判决,其中判处黄X有期徒刑八年,罚金100000元;判处黄X珍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50000元;判处梁X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50000元;其余涉案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罚金10000至30000元不等。
    个案二:2006年7月,江门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申请人郭XX以探望妻子名义办理赴香港探亲签注可疑。经查,郭XX的妻子王XX(香港居民)交待:其从2006年2月到6月期间,受香港人“湛江婆”、“阿成”、“超哥”的拉拢,以多次使用虚假的香港《无结婚纪录证明书》分别在香港和内地与江门市居民郭XX、李XX、阳江市居民刘XX等人在香港或内地骗取了婚姻登记,并协助郭XX申请赴港定居和一次赴港探亲签注;协助李XX携女儿申请赴港定居和三次赴港探亲签注;协助刘XX携子申请赴港定居和四次赴港探亲签注。2007年2月,王XX以骗取出入境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个案三:2007年1月22日,云浮市公安机关民警受理居民邱XX赴香港定居夫妻团聚的申请时,发现其提供的配偶“李X”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异常,经核查发现“李X”真实身份为李XX(女,韶关市人),持用伪假香港居民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等材料与邱XX办理结婚登记,并协助邱以夫妻团聚为由申请赴香港定居。经查,李XX供认,其还以不同姓名和虚假香港居民身份分别在江门、云浮、汕尾及安徽等地与当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省公安厅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份,同时指导云浮市公安机关以涉嫌骗取出境证件罪对李XX立案侦查。2007年7月10日,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法院以骗取出境证件罪依法判处李XX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人民币。
    个案四:2007年2月,珠海市公安局组织力量对该市所有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材料进行清理,从中排查出28份涉澳门婚姻关系存疑的申请,并在初步核查后确定了13名澳门居民为重点嫌疑对象。3月8日晚,珠海市公安机关在全市开展针对利用虚假婚姻关系骗取出境证件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成功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5名,分立6宗骗取出境证件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007年10月至11月间,珠海市人民法院先后对涉案的澳门居民陈XX等4人以骗取出境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并处罚金5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对澳门居民黄XX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涉嫌弄虚作假的曹XX等3名内地居民被取消赴澳门定居资格并限制3年内不准出境,同时被处行政拘留5日。
    我省公安机关将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处利用“假结婚”骗取出入境通行证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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